課程名稱 |
刑法分則 Criminal Code-kinds of Offenses |
開課學期 |
104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財法組 |
授課教師 |
周漾沂 |
課號 |
LAW2055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25200 |
班次 |
|
學分 |
4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6,7(13:20~15:10)星期五6,7(13:20~15:10) |
上課地點 |
法2101法2101 |
備註 |
與科法所合開。科法所學生請選「A41 M0210刑法分則」。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12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2LAW2055_ |
課程簡介影片 |
|
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|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|
課程概述 |
本課程的任務,在於建立對於刑法分則中個別犯罪規定的理解,包括構成要件之解釋適用、應然面之規範目的,乃至於實然面之立法政策的問題。任課教師將區分保護個人法益之犯罪、保護社會法益之犯罪,以及保護國家法益之犯罪三大主題,依序進行講授。本課程重點並不在眾多學說與實務見解的整理與轉述,而在培養同學融貫刑法總則與分則之法理,以及就相關問題自發地提出個人看法的能力。 |
課程目標 |
建立對於刑法分則犯罪規定的基本認識。 |
課程要求 |
修課同學應於課堂上主動提出疑問以及發表個人看法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|
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無指定教材,請同學自行挑選刑法分則教科書參考閱讀。 |
參考書目 |
林山田,刑法各罪論
陳子平,刑法各論
盧映潔,刑法分則新論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試 |
98% |
|
2. |
上課參與 |
2% |
|
|
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2/25,2/26 |
刑法分則導論 |
第2週 |
3/03,3/04 |
殺人罪 |
第3週 |
3/10,3/11 |
加工自殺罪 |
第4週 |
3/17,3/18 |
墮胎罪、遺棄罪 |
第5週 |
3/24,3/25 |
傷害罪 |
第6週 |
3/31,4/01 |
妨害自由罪 |
第7週 |
4/07,4/08 |
妨害性自主罪、妨礙名譽罪 |
第8週 |
4/14,4/15 |
妨害秘密罪 |
第9週 |
4/21,4/22 |
竊盜罪、搶奪罪、強盜罪 |
第10週 |
4/28,4/29 |
準強盜罪、侵占罪 |
第11週 |
5/05,5/06 |
詐欺背信罪 |
第12週 |
5/12,5/13 |
恐嚇取財、擄人勒贖、贓物、毀損、妨害電腦使用 |
第13週 |
5/19,5/20 |
妨害風化、婚姻與家庭、公共危險 |
第14週 |
5/26,5/27 |
文書信用、公共秩序 |
第15週 |
6/02,6/03 |
妨害投票、司法法益(脫逃、滅證、偽證) |
第16週 |
6/09,6/10 |
妨害公務 |
第17週 |
6/16,6/17 |
瀆職罪章 |
|